顏色與光波長的關系
電磁波的波長和強度可以有很大的區別,在人可以感受的波長范圍內(約380納米至760納米),它被稱為可見光,有時也被簡稱為光。假如我們將一個光源各個波長的強度列在一起,我們就可以獲得這個光源的光譜。一個物體的光譜決定這個物體的光學特性,包括它的顏色。不同的光譜可以被人接收為同一個顏色。雖然我們可以將一個顏色定義為所有這些光譜的總和,但是不同的動物所看到的顏色是不同的,不同的人所感受到的顏色也是不同的,因此這個定義是相當主觀的。
一個彌散地反射所有波長的光的表面是白色的,而一個吸收所有波長的光的表面是黑色的。
一個虹所表現的每個顏色只包含一個波長的光。我們稱這樣的顏色為單色的。虹的光譜實際上是連續的,但一般人們將它分為七種顏色:紅、橙、黃、綠、青、藍、紫,但每個人的分法總是稍稍不同的。單色光的強度也會影響人對一個波長的光的顏色的感受,比如暗的橙黃被感受為褐色,而暗的黃綠被感受為橄欖綠,等等。顯示器無法產生單色的橙色。出于眼睛的生理原理,我們無法區分這兩種光的顏色。也有許多顏色是不可能是單色的,因為沒有這樣的單色的顏色。黑色、灰色和白色比如就是這樣的顏色,粉紅色或絳紫色也是這樣的顏色。
人眼一共約能區分一千萬種顏色,不過這只是一個估計,因為每個人眼的構造不同,每個人看到的顏色也少許不同,因此對顏色的區分是相當主觀的。假如一個人的一種或多種錐狀細胞不能正常對入射的光反映,那么這個人能夠區別的顏色就比較少,這樣的人被稱為色弱。有時這也被稱為色盲,但實際上這個稱呼并不正確,因為真正只能區分黑白的人是非常少的。